2019年6月16日11时33分,门源交警大队民警在门源县青石嘴吊沟路段路检路查时发现马**驾驶的青A02***号车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,遂将违法嫌疑人马**书面传唤至门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审查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,马**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成立,决定给予马**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2019年6月10日11时30分许,门源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岗青公路路检路查时发现徐**驾驶套牌的青B21***号重型专项作业车且使用伪造变造行驶证、强制保险标志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,其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、机动车号牌、强制保险标志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是车主朱**所办理,驾驶员徐**并不知情,遂将违法嫌疑人朱**书面传唤至门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审查。
朱**伪造变造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、强制保险标志、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成立,决定给予朱**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8000元的处罚。
来源:门源交警大队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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